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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请协助做好第111-112届广交会撤展展品集货运输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
各交易团(分团): 撤展展品集货管理工作自第106届广交会推行以来,对促进撤展集货运输秩序有序、交通顺畅成效明显。为进一步加强对广交会撤展展品运输单位的管理,让更多有实力、守信用、服务好、管理规范的运输商为参展商提供优质的展览运输服务,我中心将依照《广交会撤展展品集货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管理办法》,可在广交会网站www.cantonfair.org.cn查阅),对第111-112届广交会撤展展品集货运输商重新实行资格审核。请各交易团(分团)做好集货运输商(包括邮政单位)的推荐工作。具体事宜安排如下: 一、请申请参加第111-112届广交会撤展展品集货的运输商于2011年11月15日至2011年11月30日将申请材料(具体要求见《管理办法》)以书面形式邮寄或送达我中心。 地址:广州市阅江中路382号中国对外贸易中心(集团)客户服务中心展会服务部储运科 邮编:510335 联系人:张洁红 联系电话:020-89139530 瑞鸫公司联系人:茹小姐 :电话020-85675961 二、通过资格初审的运输商名单,将于2011年12月上旬在广交会网站(www.cantonfair.org.cn)公示,若无重大异议,上报我中心领导审批。 三、审批后,在广交会网站正式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运输商名单,并向各交易团(分团)发出通知,传达至参展企业。 四、我中心将于2012年1月向获得第111-112届广交会撤展展品运输集货资格的运输商发出通知,适时组织布置当届广交会撤展展品集货申报管理等有关工作。 特此通知。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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